




英语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2.法律(法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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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形式
1.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等;
2.复试科目:民法、刑法分论;
3.具体安排:
(1)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 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 素质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每生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5 分钟;
(2)英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方面,英语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每生英语能力测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
(3)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考试时间为每门 3 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法律硕士(非法学)同等学力考生免予加试
02
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刑法学》
3.《民法学》
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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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经验
(一)复试的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学科/类别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类别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类别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还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的方式
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或笔/面试结合等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主要为学科/类别专业课测试,笔试应有试题。
2.面试,面试应有详细的面试提纲。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还应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同一学科/类别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一经确定不得改动。
3.全国统一外语初试中没有听力测试,各学院在复试中应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
(三)复试的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则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3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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