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 英语一
203 日语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
(1)《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01
复试形式
复试科目:法理学
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著,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02
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法理学》
03
复试经验
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专业复试满分300分(MBA、MPA、会计硕士为170分),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复试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其他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评定等次为合格或不合格。复试流程需规范,复试标准需严格掌握,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须有专人进行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笔试、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影音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一年,以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抽查。笔试、评卷、面试和拟录取期间,各学院要将本学院复试工作日程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1.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2)在复试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该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重复,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在复试阶段,对非本专业考生是否另外再进行笔试,由各专业自主决定。若需笔试,其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除初试业务课之外的其它主干课程,可以单科考试,也可以多科目合考(100分/科,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主要包含: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的培养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⑥人文素质;
⑦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MBA、MPA、会计硕士50分),取整数。
(3)面试的基本形式是抽题回答,每个考生抽取不少于2个问题进行回答。鼓励采取有利于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复试形式。
(4)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并给出成绩和评语,其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内容和形式由各复试小组根据本专业要求自定,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外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分值:MBA、MPA 、会计硕士20分(口语、听力各10分),其他专业50分(口语、听力各25分),取整数。
4.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等次为合格或不合格。该考核结论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3.考生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应达到满分的60%以上(含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每科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有特殊规定的,按该专业学位教指委规定执行,同时由该专业学位所在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

法律(非法学)8000 元/年;
法律(法学)10000 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