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语或俄语或日语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法律硕士(法学)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主干课程。
时间为 15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2.参考用书:《考试分析》《民法学》《刑法学》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研究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复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对报考公安专业复试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制定复试录取办法,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以及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复试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组织对报考公安专业的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同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其他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要求,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等,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1.定向就业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录取后,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不转入学校。
13.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14.学校学术学位专业和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专业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制3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制2年,学习方式均为全脱产学习。
15.学校警务专业学位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采取学校和警务实战部门合作培养模式,1-3学期集中授课8-10周,其余时间在学校或实践基地等开展课程实践、专业实践,并撰写学位论文。
16.第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参考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为8000元/学年,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为8000元/学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为12000元/学年。

7000 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