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语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1 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复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300分。
2.同等学力加试:闭卷笔试2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合格分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为民法、刑法。
参考书目:
《民法学》(参考书目为魏振瀛,《民法》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刑法学》(参考书目为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刑法》
3.《民法》
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测试时间为20分钟。采用听力测试系统进行测试,考生自带可以插入电脑的耳机。
2.专业综合笔试:闭卷笔试,满分15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合格分值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测试科目为《法律专业基础和综合》。
3.综合面试:满分130分,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外语口语测试30分,合格分值为18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项目100分,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专业素质考核50分、综合素质考核50分,合格分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考核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考核:
(1)参加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3)人文素养;(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闭卷笔试2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合格分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1-W)+复试总成绩÷3×W,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W)为50%。

3年
参考学费
法律(硕士)全日制:8000/年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10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