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 英语一或202 俄语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1 篇;
4、同等学力加试: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

01、复试形式
1、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
等;
2、同等学力加试: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02、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刑法》
3.《民法》
03、复试经验
1、面试内容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每生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占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不少于 10% 。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占 40%、面试占 60%,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初试总分 /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注: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全日制专硕:10000元/人/年
非全日制专硕:15000元/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