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一、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一般是4月底前;
复试包含: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可向考生档案或工作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4、面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专业面试一般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对所抽题目不熟悉,可有一次换题机会),随后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进行认真、详细记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复试方式: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评委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做好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3、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外,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但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不少于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不少于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应不少于40分。
三、复试经验
1、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交《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以下情形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
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入住,无需住校的新生于开学一周内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表》,经审批后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内生活区选购)。住宿安排请咨询各录取单位,住宿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
(1)周末授课的新生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
(2)脱产学习一年的新生可安排第一学年的住宿。需要住宿的新生请于8月中旬前向各录取单位提出住宿申请(未申请住宿的默认不安排宿舍)。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住宿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