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语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 6 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不低于 425 分(需提供成绩单)的人员

1.复试科目:国际法学;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行政法学、宪法学;
3.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20 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30 分;
(3)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
4.复试形式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 2 小时;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组织,一般以口试为主;
(3)综合面试由各院系组织。一般以口试为主;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 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5.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考试分析》《考试指南》《历年真题汇编》
6.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的合格生源和调剂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复试时间及程序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可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复试形式及要求
1.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组织。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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