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入学时)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除外),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入学时)学习或工作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报考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上述第1-4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6)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上述第1-4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1.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初启动,采取线上远程复试,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及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网站后续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如提交材料变更,请以我校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1)准考证;
(2)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有红章);
(7)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需有红章);
(8)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以上材料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学术型:8000/年
专业型:10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