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01
复试形式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以及相关学院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如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践及科研活动经历等)。
1.复试科目: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2.同等学力加试:刑法学,民法学
02
复试经验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6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该类题型分值所占比例不高于50%。
2.综合素质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为3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
每位考生复试都是单独进行,以上1、2、3项考试在考生面试时统一进行,三项考核总体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若因考生回答不了问题或未到20分钟已回答完毕,考试面试可以提前结束,不补时。
4.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同等学力考生可除外],加试方式为口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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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进行加权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学校按复试学院、复试批次、专项计划类别、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面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按学院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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