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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律硕士数据录取分析
2023-07-07 15:41:521430浏览
近年景德镇陶瓷大学

英语

(1)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加试科目。

(2)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考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并列时,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并列考生均不予录取)。

3.复试专业成绩、政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不予录取。

4.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登录调剂平台进行待录取确认的不予录取。

8.申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9.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2)非定向就业方式: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公示

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报研招办,并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公布,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学制:3年

学费:8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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