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英语一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

01、复试形式
1.英语(口试);
2.笔试民法、刑法、法理、宪法
02、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民法》
3.《法理学》
4.《宪法学》
5.《刑法》
03、复试经验
A. 专业课口试:简单自我介绍;5-6位考官;涉及刑法、民法、法理、宪法、行政法;考官问的问题范围很广;15分钟左右。
B. 英语口试:1-2为考官;自我介绍,控制在2分钟之内;抽题;法律英语翻译,英译汉,3-4行英语,主要是法条;
C. 英语听力:小短文,300词左右,听3遍,单词填空,填10个空。
04、专业课口试和英语口试分开进行。
1、专业复试:各学科、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质进行考核。
2、外语:复试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具体要求可参考《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方案(实行)》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能与初试课程相同,采取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加试。
4、复试时,通过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与心理健康状况。
5、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合格线: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同一学科(专业)的不同面试小组,在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05、复试经验
1、复试后,按照考生初试、复试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对于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为国家专项计划,复试成绩合格即拟录取

15000 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