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02俄语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 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笔试(各学院选择)和面试;
2.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成绩和表现,及实践(实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知识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均为 100 分;
3.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0%,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考试分析》
《刑法》
《民法》
《法理学》
《宪法学》
5.复试内容及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个模块。复试分组进行,每个小组同时考核4个模块,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每位考生需向秘书组提供尽可能丰富地能够展现个人学业能力、学术能力的PDF版支撑材料(个人简历为第1页),以“姓名+专业”命名,复试前3天发送到对应的复试小组联系人,评委结合考生大学成绩、工作业绩,综合表现评分。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生从专业试题题库抽取1-2题,或导师组主动就复试相关专业内容提问,根据考生做答评委独立打分;
(3)外语水平测试;考生从英语试题题库抽取1-2题,或导师组主动英语发问,根据考生做答导师独立打分;
(4)综合素质考察:考生从综合题库抽1题做答,导师结合考生答题内容、表达能力、考场应对等因素综合考量、独立打分;
6.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占比:
(1)复试成绩测算
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外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考察×20%。
复试成绩为各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权重及总成绩测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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