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英语一

1、大专学生经 2 年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同等学历复试需加试两门专业课(法学概论、西方法律思想史)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
复试科目:法理学、外语(口语、听力、翻译)、综合面试
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法理学》
复试经验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成绩合格标准、各分项的满分值及各项在复试中的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
(一)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考试方式由二级单位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笔试(加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此项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不少于60%。
1.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方案。
3. 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方式及内容由二级培养单位设计考核题目,采用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
(二)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三)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拟录取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学习年限为 2~4 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
10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