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英语一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的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可以不加试。
加试科目:法理学、民法

01、复试形式
1.全日制复试科目:民法、刑法;
2.非全日制复试科目: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3.面试(口试):考查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02、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刑法》
3.《民法》
4.《法理学》
03、复试经验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笔试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口试)考查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重点考核有无“法轮功”、思想偏激等行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外语口语和听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能用英语回答老师所提问题,语音、语法正确,表达流畅 16-20 分;基本能用英语回答老师所提问题,语音、语法稍有问题,表达较顺畅 12-15 分;不能用英语回答问题 12 分以下;成绩满分为20分,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考核考生本科阶段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辨析能力、 表达能力等综合素养。
①能正确回答老师所提问题 80-100 分;
②基本能回答老师所提问题 60-79 分;
③不能正确回答问题 60 分以下。
3.法律(法学)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0%+业务课二成绩×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法律(非法学)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原始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全日制:6000 元/学年
非全日制:9000 元/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