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 英语一
202 俄语
203 日语

1.同等学力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不需加试。

1.复试科目:151 法律综合;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和思政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3.复试指导参考用书:
《考试分析》
《刑法》
《民法》
《法理学》
《宪法学》
4.实行差额复试。法学(0301)专业按方向排名进行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所有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倍的专业,按1:1.2复试比例,复试人数计算有小数点均进1,(如2.4按3计算),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批复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兼招专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执行相同的分数线(国家线)。
5.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6.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8.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
(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9000 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