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 英语一
202 俄语
203 日语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01
复试形式
复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02
学制
法律(非法学)学制 3 年;
法律(法学)学制 2 年
03
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刑事诉讼法》
3.《民事诉讼法》
04
复试经验
1.复试方式。采取在线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取消笔试),平台选用南京南软科技有限公司的复试视频面试平台。
2.复试内容。复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査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考核应涵盖与原有复试笔试内容相关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不得脱离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范围)。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其中报考外国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完成上述三项测试后,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以面试形式进行,每门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要求。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全程将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05
考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分数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2)×3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6
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调剂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
2.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07
关于录取
1.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学校调整招生指标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高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8000 元/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