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 英语一
202 俄语
203 日语

1.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01
复试形式
复试科目:法学概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02
参考用书
1.《考试分析》
2.《民法学》
3.《刑法学》
03
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采取远程复试形式,通过统一的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面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参见远程复试相关文件。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各部分所占时间由各招生院部自行确定。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满分为50分。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2)综合能力面试
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面试应涵括各招生院部在《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对专业学位考生应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院部在面试中应组织思政工作人员、导师等相关人员对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各招生院部在资格审查时认定),应按照《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面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可以不加试。
04
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5
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按照招生院部要求,考生在面试系统中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招生院部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二)候考
面试当天,考生应按招生院部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进入考场,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三)入场
考生接受复试工作人员邀请进入视频面试环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两识别、四比对”、复试环境查验以及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宣读考前承诺,测试音视频效果。
(四)面试
复试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进行面试,考生确认全部作答完毕后,面试结束,考生离场。
各招生院部具体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以各招生院部网站后续通知为准。
其他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考通知公告,知悉相关复试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各招生院部咨询沟通(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9000/年





